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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磁体: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刘志强)2021-03-27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志强)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
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除因疫情原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一次外,
其余均为本人亲自出席现场参会,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会议期间,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上述四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一次,本人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0年3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相关资
料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后,分别就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19年度关
联交易事项、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调整方案等相
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相关资
料的审阅及核实后,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相关资
料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及核实后,就公司202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公正
客观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
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业务拓展和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
所在行业的信息和报道,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
讨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投资计划,并利用所学专长,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给出建议和意见,以保证公司管理层决策的科学和合理。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多次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
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现场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
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
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
通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
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进行了核
查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3、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
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自己的履职
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对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
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最后,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
强盈利能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志强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