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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罗珉)2023-03-3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罗珉)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
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2022年5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
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情况。本人任职
期间,以现场方式参会3次,以通讯方式参会1次。
    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反复阅读相关会议文件,核查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对会议议案进行客观、全面、谨慎的审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上述四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2022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股东大会1次;本人被选为独立董事后,
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在对下述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及独立判
断基础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在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及聘任程序进行核实后,对《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相关资料与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及核实后,就公司2022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
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
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业务拓展和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
所在行业的信息和报道,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
讨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投资计划,并利用所学专长,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给出建议和意见,以保证公司管理层决策的科学和合理。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多次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
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现场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
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
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
通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
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
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
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自己的履职
能力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对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报告。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积极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立场,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
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珉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