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关于拟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2018-09-1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股份”或“公司”)正在筹划购买
资产的事项,本次收购拟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诺斯贝尔化
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标的公司”)不低于 51%的股份,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妆品制造行业。目前收购标
的资产仍处于洽谈阶段。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就上述收购标的资产事项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林
世达先生、控股股东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诺
斯贝尔”)签署了《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框架协议》。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香港诺斯贝尔、中山市腾逸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腾逸源远一号私募基金、中山合富盈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协诚通
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瑞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他交易对方将由公
司与诺斯贝尔其他股东后续沟通协商情况而定。

    2、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 50 号;增设二处经营场所,具体
为:1、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永辉路 82 号;2、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永辉路 61
号。
       注册资本:17,6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世达
       成立日期:2004 年 0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无纺布及其制品、化妆品(1.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
类、护肤水类、啫喱类;2.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发用类;3.粉单元:散
粉类、块状粉类;4.蜡基单元),产品境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斯贝尔控股股东为香港诺斯贝尔,实际控制人为林世达先生。

       3、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

       诺斯贝尔是一家集面膜、护肤品、湿巾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于
一体的专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诺斯贝尔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先进的制造能力,
主要客户涵盖境内外众多知名化妆品及个人用品品牌企业。

       4、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面膜、护肤品、湿巾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与销售业务,进入成长空间更为广阔的化妆品行业。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
能力,通过本次收购,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营业收
入、净利润将进一步提升,进而增强公司的长期抗风险能力和长期回报股东的能
力。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
       公司拟向包括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在内的诺斯贝尔的股东
收购其持有的诺斯贝尔不低于 51%的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诺斯
贝尔不低于 51%的股份。公司收购诺斯贝尔具体的股份比例由交易各方在与本次
收购相关的正式协议中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诺斯贝尔 51%的股份。


                                       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2、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最终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诺斯贝尔不低于 51%的股份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
各方协商确定。
    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拟出售诺斯贝尔股份的股东
支付对价,具体股份及现金支付比例由交易各方在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正式协议中
协商确定。
    3、配套融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对价由公司实施配套融资和自筹资金解决,配套融
资的发行对象以及发行价格等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确定。
    4、其他
    本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文件,公司与诺斯贝尔的股东将在有关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工作的基础上另行签署正式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等。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因本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对标的公司尚需进
一步尽职调查,本次收购最终能否达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收购的正式实施
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