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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2018-11-0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诺斯贝尔”)共计 9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
或“本次交易”)。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就
本次交易出具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
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
[2018]第 386 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
易的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认为:

    1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
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
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
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
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
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
规且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
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一致。

    4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
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定价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
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交易标的定价公允。
    评估报告对本次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评估所采用的资产折现率、预测期收益分
布等评估参数取值合理,不存在重组方利用降低折现率、调整预测期收益分布等
方式减轻补偿义务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
明》之签章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