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2018-11-09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
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前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关主管部门对承诺人做出的相关处
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杨建新:
2018 年 11 月 8 日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承诺人”)为
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
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前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关主管部门对承诺人做出的相关处
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山西广佳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8 日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关主管部门对本人做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
措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
李勇: 杨一鸣: 骆棋辉:
柯静: 张乐忠: 柯诗静:
罗党论: 陈永倬: 董皞: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吴德斌: 汪玉聪: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