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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12-0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重大
风险提示”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
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
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关
于拟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
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腾逸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腾逸源远一号私募基金、中山合富盈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山协诚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瑞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
持有的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 51%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2018 年 10 月 8 日、2018 年 10 月 15 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72、2018-077、2018-078、
2018-084、2018-085)。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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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青松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46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一)》”)。针对《问询函(一)》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中介机
构和相关各方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
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复牌。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49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二)》”),要求公司就该《问询函(二)》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2 月 11 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和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二)》所涉及问题
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将
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后,尚未发
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批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能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取得相关部门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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