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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董皞)2019-02-2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
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18年度工作中,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
献计献策,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2次;2018年度公司
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5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形。
    2018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
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
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8年1月1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2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18年4月1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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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与年终绩效奖励方案、制订《董事、监
事薪酬制度》、制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
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4、2018年4月2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核销资产、调
整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5、2018年5月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
划转资产、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6月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2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核销资产等事项进行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8、2018年8月30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制订《风险投资管
理制度》、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等事项进
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9、2018年9月18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10、2018年10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会计政策变更
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11、2018年11月8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进行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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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全部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通过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通过电
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
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
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
地行使了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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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
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董    皞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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