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审查,认为 2018 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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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过认真研究,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
绩成长性相匹配,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的《证券
时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
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6、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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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报告期末,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龙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款、福建南平
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往来款、福建南平龙晟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往来款及福建南平青
松物流有限公司往来款未结清,形成对龙晟 (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652.16 万元、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1,912.23 万元、福建南
平龙晟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3,612.65 万元及福建南平青松物流有限公
司其他应收款 161.72 万元外,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
事项。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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