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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10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年8月7日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了
研究和讨论,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将两家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龙晟香精香料有限公
司以及福建南平青松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柯维龙先生,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定价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预计新增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转让
龙晟香精香料、青松物流 100%股权而产生,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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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
司 100%股权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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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罗党论              张乐忠                董   皞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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