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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股份: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2023-03-2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监事王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监事王勇先生计划在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3 月 25 日期间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000 股(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王勇
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监事王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9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王勇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824,5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9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松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2),公司监事王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000 股,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
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
近日收到王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股份减持计划的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4,5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王勇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0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0.0399%。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勇先生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本公司股票时承诺如下:
    1、对于本人持有的股票,本人承诺按持有上海谦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谦本”)股权比例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谦本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应
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若由于青松股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
增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将按本人持有上海谦本的股权比例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谦本根据《资
产购买协议》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等条款)
并享有协议约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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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勇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王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勇先生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王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王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