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情况说明公告2016-08-19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6-091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获悉
媒体关于公司及员工被判单位行贿罪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
开展了全面自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处罚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3 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立案决定书》,公
司员工余某某个人因涉嫌行贿罪被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15 年 8 月 26 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意见书》,余某某
涉嫌行贿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015 年 8 月 28 日,余某某及其辩护
人签收《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被告为余某某个人,未涉及到公
司。至此,公司及相关人员没有收到有关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文件或者通知。
2015 年 12 月 7 日余某某及其辩护人、公司员工程某某在安徽省淮南市潘集
区人民法院签收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潘刑初字第 00251 号】。判决结果
为:一、被告单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
百二十万元。二、被告人余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十日后,余某某和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上述人员在收到判决书后,未将
该等文书上报公司。
二、其他事项
公司在自查过程中,获悉子公司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
顿传媒”)于 2016 年 6 月收到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处上海
克顿伙伴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克顿传媒前身)和吴某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罚
金 340 万元人民币。克顿传媒的子公司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剧
酷文化”)的员工杨某因类似原因被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2016 年 6
月,剧酷文化被提起公诉,此案尚在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审理阶段。
据公司自查,上述克顿传媒及其子公司相关涉案事项,均发生在公司收购克
顿传媒之前。克顿传媒罚金依照重组协议由原股东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以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和相关部门关心指导下,取得了快
速发展。但上述事件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
一定的漏洞和缺陷、相关人员法律知识欠缺等。对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向广大
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目前公司已经开展深度自查,以消除内控控制存在的薄
弱环节,同时加强公司制度规范建设,并督促全体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务必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有责任进一步规范自律,以更
加高效、优质、科学、规范的运营管理体系支撑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为社会、
投资者、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不辜负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目前,公司经营紧紧围绕“建设全球化全娱乐生态型平台”的发展战略,八
大事业群协同共振、联动合作,以二次创业为目标努力实现内容创作、产业布局、
商业模式的转型升级,各项业务经营秩序良好。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