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17-04-25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
《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2、关于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
认为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规划内容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该回报规划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持
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有利于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关于对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实际经营成
果。
4、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法人治理、日常管理、信
息披露、对外担保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
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5、关于对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
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的情形。
6、关于对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6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