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与
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
告》。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暨参与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拟与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达成战略合作伙
伴关系,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并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相关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基金目标总规模 100 亿元人民币(暂定),首期 10-20 亿。本次签属的协议为框架
协议,为确保项目后续具体事宜地进一步推进和落实,董事会授权总裁就该事项所
涉各具体事宜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
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