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17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7-039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2017年5月10日以邮件及通讯等方式,并于2017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策影
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
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浙江
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
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金骞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策影
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浙江
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金骞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为了具体实施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激励
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
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董事金骞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
为了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张思拓先生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思拓先生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