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28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6 日
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46,625,521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10股派0.3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
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50 傅梅城
2 08*****112 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
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价格应由 5.04 元调
整为 5.01 元,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10.07 元调整为 10.04 元。
该调整方案将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由律师出具相关意见后进行公告。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683 号西溪创意产业园 C-B 座
咨询联系人:高远、张思拓
咨询电话:0571-87553075
传真:0571-8106128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