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
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人员 职务
赵依芳女士 总裁
傅斌星女士 副总裁
王玲莉女士 财务总监
王颖轶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张思拓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颖轶先生、张思拓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颖轶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思拓先生
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683 号西溪创意产业园 C-B 座
联系电话:0571-87553088
联系传真:0571-81061286
联系邮箱地址:zqsw@huacemed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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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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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赵依芳:女,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省政协委员,毕
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杭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曾任浙江省东阳市妇联副主
任、东阳市电视台台长、东阳市广电局副局长、浙江华新影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等职,还曾担任浙江省东阳市人大常委、浙江省金华市人大代表等社会
职务。现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大策投资董事长,上海克顿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还任浙商总会副会长、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
长、浙江省直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
片委员会副会长、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依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公
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副总裁傅斌星女士之母。除此之外,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傅斌星: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伦敦城市大学卡
斯商学院电影商业管理硕士,现任集团副总裁,兼任下属北京事业群总经理,子
公司华策影业(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董事
长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傅斌星女士持有本公司 27,732,309 股股票,为董事长傅梅城
先生与总裁赵依芳女士之女。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颖轶: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上海财
经大学金融学硕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ACCA),曾在浙江中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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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任职,曾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颖轶先生于 2015 年 9 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颖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玲莉: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项目
工程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
曾任商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远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话机世界数
码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王玲莉女士持有本公司 820,000 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
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思拓:男,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
曾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张思拓先生持有本公司 44,400 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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