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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策影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南》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相关事项及股权激励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 2019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报告,及对实际情况的谨慎核查,我们认为:2019 年半年度公司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
关审批程序,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四、关于注销逾期未行权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有 3,843,060 份
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对未行权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尚未行权的 3,843,060 份股票期权予以取消并办理
注销手续。
独立董事:沈梦晖、程惠芳、倪宣明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