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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策影视:关于新准则收入确认影响的公告2021-01-25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准则收入确认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策影视”)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20 年业绩带来一些影响。为便于投资者更准确、更
清晰地分析判断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化以
及对公司 2020 年业绩影响作如下说明。
    一、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化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
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
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时点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变为“客户取得
商品控制权时”,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因该理论基础的变化,公
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相应变化如下。
    1、变更前采用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电视剧销售收入:在电视剧购入或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并已取
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对于自制拍摄的电视剧,按照签约发行收入确认营业收
入;对于公司与其他方联合拍摄的电视剧,当本公司负责发行时,按签约发行收
入确认营业收入,向合拍方支付的分成款确认营业成本;当合拍方负责发行时,
本公司按协议约定应取得的结算收入确认营业收入。
   电影片票房分账收入:电影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
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双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
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收入。
   电影版权收入:在影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母带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并
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电视栏目制作及衍生业务收入:在电视栏目已播出,客户权益已实现,相关
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计量,且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变更后采用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电视剧销售收入:在电视剧购入或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剧播映带或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购货
方可以主导电视剧的使用且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未约定上线
播出时间的,在电视剧播映带或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
约定上线播出时间,且购货方无法主导播出时间的,在电视剧播映带或其他载体
转移给购货方与电视剧约定上线播出时点孰晚确认收入。对于自制拍摄的电视剧,
按照签约发行收入确认营业收入;对于公司与其他方联合拍摄的电视剧,当本公
司负责发行时,按签约发行收入确认营业收入,向合拍方支付的分成款确认营业
成本;当合拍方负责发行时,本公司按协议约定应取得的结算收入确认营业收入。
   电影片票房分账收入:电影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
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双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
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收入。
   电影版权收入:在影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母带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购货方可以主导电影的使用且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未约定上
线播出时间的,在电影母带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约定上线播出
时间且购货方无法主导播出时间的,在电影母带转移给购货方及电影约定上线播
出时点孰晚确认收入。
   电视栏目制作及衍生业务收入:在电视栏目已播出,客户权益已实现,相关
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计量,且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二、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化对公司 2020 年业绩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将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对于合同中约定上线播出时间,且购货方无法主导播出
时间的,收入确认时点由“电视剧播映带或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时”变为“在
电视剧播映带或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与电视剧约定上线播出时点孰晚”。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政策变化累积影响调减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
12,130.21 万元;调增 2020 年当期归母净利润 4,509.22 万元,其中 2020 年之
前已向客户转移播映带但在 2020 年播出的电视剧项目调增 2020 年当期归母净利
润 13,892.93 万元,2020 年已向客户转移播映带但尚未播出的电视剧项目调减
2020 年当期归母净利润 9,777.24 万元。以上影响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
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0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