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6-12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影视”或“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策影视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6 号)同意注册,华策
影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5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华策影视 72,7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590.93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71,109.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5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华策影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华策影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
于如下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1 影视剧制作项目 261,256.00 173,398.96
2 超高清制作及媒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0,384.46 9,692.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6,909.04 36,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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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合 计 308,549.50 220,000.00
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109.07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调整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安排,调整后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
1 影视剧制作项目 261,256.00 71,109.07
2 超高清制作及媒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0,384.46 -
3 补充流动资金 36,909.04 -
合 计 308,549.50 71,109.07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在《华策影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等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华策影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人民币 70,573.57 万元,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华策影视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873
号)。
结合上市公司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安排的情况,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调整后
拟投资总额及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先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资总额 投资总额 入金额
1 影视剧制作项目 173,398.96 71,109.07 70,573.57
超高清制作及媒资管理平台建
2 9,692.00 - -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6,909.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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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先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资总额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合 计 220,000.00 71,109.07 70,573.57
上市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
币 70,573.57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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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873 号),认为:“华策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华策公司以自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策影视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
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华策影视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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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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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
柳柏桦 裘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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