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01-01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第二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三条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的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东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股份。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第二十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
八条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我国法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 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允许的导致股份变动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 情形除外。
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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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其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份或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 以及其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股份或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
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 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
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 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
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 并应当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
九条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 第一款规定执行 公司董 事会不按照第 一款规定执 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第四十 酬事项; 酬事项;
条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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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根据本章 程第二十三条第 (十六 )根据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 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审议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审议
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七)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具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制定的
其他事项。 关联交易制度确定;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使。 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 1/3 时;
总额 1/3 时;
第四十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条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规定持股股数按该股
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计算。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 下列事 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 通
第七十
过: 过:
七条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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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二)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算; 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四)本章程的修改;
计总资产 30%的; (五)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
(五)股权激励计划; 出售重大资产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六)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资产 30%的;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审议批准收 (六)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七)股权激励计划;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八)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九)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的其他事项。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审
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十)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
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
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九十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五条
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
未清偿; 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 政处罚;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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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十)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期限尚未届满;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十一)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规定的其他内容。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
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
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
第一百 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
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
零九条 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
保证科学决策。
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根据需要设
第一百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 联席董事长 1 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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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
条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事会会议;
第一百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一十二 事会会议; (三)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条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
式为:邮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 式为:邮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网络
送达;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前。遇 通讯工具或专人送达;通知时限为:会议
第一百 有紧急事由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五日前。遇有紧急事由需要尽快召开
一十六 的,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不受上述通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条 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可以以即时通 可以不受上述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
讯工具、电话、现场会议、传真、电子邮 制,可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现场会
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但召集人应 议、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
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
第一百 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三十五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条 任职期间,其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 任职期间,其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
得担任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得担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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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 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第一百 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
三十八 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 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
条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
履行监事职务。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
事职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最终以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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