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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策影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策影视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怡                          联系电话:021-38966589

保荐代表人姓名:裘捷                          联系电话:021-389665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4 月 2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小组采取现场授课及远程授课的方
                                        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规范、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并结合
                                        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
                                        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
                                        资金使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
                                                  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吴涛关于同业竞争、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2.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傅梅城、
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赵依芳关于同业竞争、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3.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傅梅城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4、再融资时所作承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         是                    不适用
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影视”)重大
    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华策影视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
    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1 月,华泰联合证券原委派的保荐
                                                   代表人柳柏桦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
                                                   负责华策影视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
                                                   券委派汪怡女士接替柳柏桦先生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怡                           裘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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