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04-28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
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第二十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九条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定的其他情况的除外。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十四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条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二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二条 规定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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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工持股计划;
(十六)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十六)根据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十七)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具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 事项,具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
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确定; 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制度确定;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个人代为行使。 代为行使。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四十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九条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第五十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五条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中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间及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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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中
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 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
意见及理由。 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应当 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 见及理由。
票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应当
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九点十五分, 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
结束当日下午三点。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之间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的间隔应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 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认,不得变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
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议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二)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三)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和清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解散和清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
(五)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第七十 (六)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六)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七条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资产 30%的;
产 30%的;
(七)股权激励计划;
(七)股权激励计划;
(八)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
(八)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策;
(九)根据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九)根据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情形,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情形,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
(十)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
案;
券交易所规则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
(十)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券交易所规则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的其他事项。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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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七十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
八条 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
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权利的,征
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
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
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
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
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
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
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
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
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法定
条件外,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设置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
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第八十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 删除
条
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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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零六条 立董事 3 人。 立董事 3 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东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投资方案;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市方案;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第一百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零七条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的设置; 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项和奖惩事项;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和奖惩事项;
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度;
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
三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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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对于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对于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 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审
议。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审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对董事会负责。
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由董事会确
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对董事会负 定。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工
责。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由董事 作报告。
会确定。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交工作报告。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
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 由公司承担。
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第一百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
零九条
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 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
准。 定,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第一百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十条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由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公司制定的授权管理制度、关联交易 项的权限由公司制定的授权管理制
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 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
等具体制度规定。 对外投资制度等具体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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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第一百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二十六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
员。
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
当承担赔偿责任。 真实、准确、完整。高级管理人员无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 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
第一百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
三十四 真实、准确、完整。高级管理人员无 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
条 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 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 不予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
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 申请披露。
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
司不予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 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接申请披露。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
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 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
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 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
第一百
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
五十条
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 披露中期报告。上述年度报告、中期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 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会计报告。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 制。
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编制。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第一百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九十四 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 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
条 近一次登记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一次核准登记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准。 准。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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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最终以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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