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杜烈康)2023-04-26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
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2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按时出席,未有缺
席或委托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审慎独立
的研究、判断,本人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
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合法有效地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增设联
席董事长并选举联席董事长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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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关
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2 年度-2024 年度)、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发表了
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2022 年
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投资设立
有限合伙企业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执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委员
会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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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
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
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
业绩。
3、2022 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提前对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秘、其他高管及其他董
事保持交流和联系,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理解和支持下,站在独立的角度,勤勉尽责地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解,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
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以及重大项目决策等方面起到了应
尽的责任,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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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尽职尽责,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报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烈康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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