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策影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程惠芳)2023-04-26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
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22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19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任
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按时出席,未有缺席或委托
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审慎独立的研究、
判断,本人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
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合法有效地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增设联
席董事长并选举联席董事长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1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关
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2 年度-2024 年度)、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发表了
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决
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严格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加战略、审计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
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
解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
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
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
业绩。
    3、2022 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提前对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秘、其他高管及其他董
事保持交流和联系,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认真学习了本年度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
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自觉提升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在工作中保持客观
独立性,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等方面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惠芳
                                                        2023 年 4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