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关于为子公司喀什晨光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2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喀什晨光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银行借款、担保情况因业
务进展发生了变动,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融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余额不超过12亿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向有关融资机构
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余额不超过12亿元(相关文件已于2017年04月18日、2017
年05月09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
其中,融资担保方式中所涉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不超过4亿
元(所涉子公司有:新疆晨光、新疆晨曦、喀什晨光、莎车晨光、印度晨光、香
港晨光,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0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子公
司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自身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喀什
有限公司(简称“喀什晨光”)于近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普湖县支
行(简称“农行岳普湖县支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核查,农行岳普
湖县支行同意了喀什晨光的借款申请,担保方式为喀什晨光房产、土地抵押担保
和公司保证担保。
喀什晨光与农行岳普湖县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6,000
万元。公司与农行岳普湖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6,000万元;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
《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
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截止2017年11月17日,农行岳普湖县支行已向喀什晨光发放借款1,647.4万
元(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喀什晨
光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农行岳普湖县支行又向喀什晨光发放借款1,352.6万元。截止2017年11
月23日,农行岳普湖县支行向喀什晨光发放借款累计3,000万元,其余借款将于
后期陆续发放。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上述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决议对外担保总额为 40,000 万元
(其中: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为 7,500 万元,未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为 32,500
万元,全部是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6.6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