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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淑红)2018-03-27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淑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为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16年01

月25日任职,在2017年度任职期间内(以下简称“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 名       工作期间
                             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王淑红      2017 年度         8      8        0       0          否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 名       工作期间
                             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王淑红      2017 年度        1      1        0        0         否


    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以下事项(或议案)

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时 间                                    事项或议案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 年 04 月 16 日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7 年 05 月 24 日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
                       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2017 年 08 月 13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7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

汇报,监督检查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同时与公司2017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另外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参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16

—2017年度工作考核情况,于2017年6月份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禁,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

规范运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等人员多次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

化,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对须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并认真审核,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3、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王淑红

           2018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