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8—091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银行借款、担保情况因业
务进展发生了变动,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融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余额不超过14亿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向有关融资机构
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余额不超过14亿元(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3月27日、2018
年4月27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
其中,融资担保方式中所涉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不超过4亿
元(所涉子公司有:新疆晨光、新疆晨曦、喀什晨光、莎车晨光、克拉玛依晨光、
印度晨光、香港晨光,详细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自身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喀什
有限公司(简称“喀什晨光”)于近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普湖县支
行(简称“岳普湖县农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核查,岳普湖县农行
同意了喀什晨光的借款申请,借款条件为:喀什晨光房地产抵押和公司保证担保。
喀什晨光与岳普湖县农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3,000万元。
公司与岳普湖县农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7,500万元;保证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
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
《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
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截至2018年10月8日,岳普湖县农行已向喀什晨光发放了借款615.6万元(详
细内容请参见2018年10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截至2018年10月15日岳普湖县农行共向喀什晨光发放借款3,000万元,借款
合同约定金额发放完毕。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上述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决议对外担保总额为 40,000 万元
(其中: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为 17,500 万元,未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为 22,500
万元,全部是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