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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8—101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0 月 31 日 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下午 15:00。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46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0,571,378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9.041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63,851,506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8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6,849,420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6.6381%;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35 人,代表公司股份 63,721,958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2.4036%。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00,526,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3,806,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2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90,432,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51%;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10,093,632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3,712,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21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10,093,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3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190,432,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51%;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10,093,632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3,712,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21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10,093,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190,432,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51%;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10,093,632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3,712,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21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10,093,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90,426,5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20%;

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10,093,632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3,706,67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118%;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2%;弃权 10,093,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1.6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90,432,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51%;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10,093,632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3,712,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21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10,093,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0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

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526,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3,806,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526,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3,806,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修改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526,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3,806,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526,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

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3,806,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王芳、胡冬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