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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9—030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的议案》,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上述通知公司须按要求自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的报表格式。此事项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但不影响公

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的规定执

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财务报表列示发生了相应变

化:(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

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

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

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

“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

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

“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项目;(11)收到的税务部门返还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不

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情况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上述通知公司须按要求执行

新的报表格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的议案》,本次执行新的报表格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但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

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等通知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

关问题的解读》等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

益,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