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关于签署产业基金补充协议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9—034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产业基金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顺应“健康保健时代”
的发展趋势,发挥公司在管理、研发、生产工艺等方面优势,决定与中能国华投
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国华”)合作投建产业基金。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
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大健康产业基金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5 日,产业基金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萧山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5 月 24 日,经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公司与中能国华签署
了《杭州京宸昱华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8 年 3 月 26 日,经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公司与中能国华签署
了《杭州京宸昱华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上述相关文件,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 5 月 8 日、2017
年 5 月 24 日、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9 年 3 月 25 日,鉴于产业基金在大健康领域投资进度缓慢,经产业基金
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公司与中能国华签署了《杭州京宸昱华健康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二、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就杭州京宸昱华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管理费支付事宜形成本补充协议如下:
1、对《合伙协议》第 10.2 条规定补充如下:各方一致同意,尽管存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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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协议》第 10.2 条以及《补充协议二》的相关约定,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中
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份收取了 37.5 万元管理
费,除此之外,自 2018 年 1 月至合伙企业清算终止日将不再收取管理费及其他
任何费用。
三、备查文件
《杭州京宸昱华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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