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17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6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
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六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六人(董
事李月斋、独立董事刘张林、周放生、王淑红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授权,鉴于近期受
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回购价
格上限 8.5 元/股(含 8.5 元/股),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
坚定信心,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进行部分调整。
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前: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 8.5 元/股)。该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
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后: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 10 元/股)。该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实
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调整前: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
8.5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上限金额 4 亿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705.88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为 9.19%;按照回购下限金额 2
亿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352.94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
例约为 4.60%。”
调整后: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 10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上限金额 4 亿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为 7.81%;按照回购下限金额 2 亿元计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为 3.91% 。”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
数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六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审批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新疆巴州番茄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产业布局,打通植物提取物全产业链,本着资源综合利用的原
则,公司拟与巴州合域贸易有限公司合作投建新疆巴州番茄项目,并新设公司负
责该项目的具体运营。新公司拟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人民币,巴州合域出资
720 万元人民币,持股 60%;公司出资 480 万元人民币,持股 40%。
表决结果:同意六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