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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中原证券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4-2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晨光
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物”、“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晨光生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两大类别,一是植物提取物类产品,二是棉籽类产品。公
司二级子公司——新疆西域晨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西域晨光”)是棉籽
类业务主体公司之一。

    棉籽是公司棉籽类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占公司棉籽类产品的成本比重较大,
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棉籽价格波动风险,防范原材料价
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西域晨光
计划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
仅用于规避棉籽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料:棉籽。

    2、投资额度:使用资金不超过 500 万元,含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风
险金,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
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
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
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
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产生操作不当或
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
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修改或紧急措施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与公司经营相关的
大宗原料进行操作(目前只涉及棉籽),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指令下
达、交易软件操作、资金管理等。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
程正常进行;合理选择保值时机,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购置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的调整套
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6、公司审计部不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抽查,当发现套保业务有关人员违反
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等问题时,及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并做出有
效反应。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披露。

    六、相关审议及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认为: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二级子公司——西域晨光拟使用自有
资金不超过 500 万元(含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风险金)开展棉籽套期保值
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本业务仅用于规避棉籽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认为:子公司西域晨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
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
保障的作用。子公司棉籽套期保值业务仅用于规避棉籽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
盈利工具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不超过 500 万元(含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风险金)开展棉籽套期保值业
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
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

    2、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己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己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3、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风
险控制措施。

    本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
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
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本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
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
政策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晨光生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坚刚                            封江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