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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中原证券关于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08-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晨光
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物”、“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晨光生物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
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计划投资品种及目的

    计划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2、计划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计划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 4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3、其他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

具体的实施、记账等工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

品,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

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

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

财产品进行投资;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进展等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
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2021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资金滚动预计阶
段性闲置峰值、银行授信等情况,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将公司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
金的收益,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增
加公司整体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1、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己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
独立董事己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待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
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晨光生物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9.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坚刚                            封江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