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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5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期限内额度循环使用。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资金阶段

性闲置预计峰值、银行授信等情况,在不影响日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暂时

闲置的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额度循环使用。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计划投资品种及目的

    计划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对本金有担保措施的理财

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理财产品。

    公司与委托理财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2、计划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额度循环使用,

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4、其他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

具体的实施、记账等工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对本

金有担保措施的理财产品,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

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对本

金有担保措施的产品进行投资;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进展等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3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2023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资金阶

段性闲置预计峰值、银行授信等情况,在不影响日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15 亿元自有资金,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或对本金有担保措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15 亿元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额度循环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15亿元自有

资金,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对本金有担保措施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额

度循环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己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晨光生物使用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原证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