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沃森生物: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18-114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森生物”)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1]号”文核准,公司首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64,859,00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8,056.6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6年3月3日出具的XYZH/2016KMA3003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嘉和生物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6,000 万元;
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泽润研发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1,000 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嘉和生物药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完成转让控股子公司嘉和生物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生物”)的控股权后,嘉和生物将不再是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
实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嘉和生物承担的“嘉和生
物研发项目”和“嘉和生物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终止后,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连同剩余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利息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拨付至嘉和生物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嘉和生物
研发项目”支出的募集资金 15,805.79 万元,产生利息 192.96 万元;拨付至嘉和
生物全资子公司玉溪嘉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嘉和生物治疗性
单抗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支出的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产生利息 25.38 万元,
合计金额 22,024.13 万元。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已将合计 22,024.13 万元归还
至公司在招商银行开设的账号为 871902349910807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上海泽润研发项目”累计支出 9,083.07 万元(含
置换预先投入 1,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0,228.85 万元(含募集
资金已收到的利息收入)。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嘉和生物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和“嘉和生物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合计 20,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将合计 20,00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嘉和生物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 13,000 万元、“嘉和生物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和“上海泽润研
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共计 2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将剩余合计 19,00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至此公司已将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合计 22,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
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海泽润研发项目”规划募集资金投入 18,035.39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约 9,083.07 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将在今后逐步使用。已终止
的“嘉和生物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7,141.82 万元。已终止的“嘉和生物治
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24,622.79 万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上海泽润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5,400 万元、使
用已终止的“嘉和生物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7,100 万元以及已终止的“嘉和
生物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2,500 万元,共计 25,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研发及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不会影响 “上海泽润研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拟使用 25,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差计算,12 个月内可
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 712.5 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12个月内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研发及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
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上海泽润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5,400万元、使用已终止的“嘉
和生物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7,100万元以及已终止的“嘉和生物治疗性单抗
药物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2,500万元,共计2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万宗举、纳超洪、黄伟民对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
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
要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有利于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上海泽润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5,400万元、
使用已终止的“嘉和生物研发项目”闲置募集资金7,100万元以及已终止的“嘉
和生物治疗性单抗药物产业化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2,500万元,共计25,000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发表了以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使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经营效益;且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没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四)《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