菇木真: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07-18
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
2012 年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给
予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此次涉及担保的对象西充富联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充富
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融资贷款主要是用于西充富联的生产经营;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
3、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4、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西充富联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莎 梁增文 游达明
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