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7-30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3-049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以邮件方式
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在东
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8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
到5人,其中董事叶运寿、黄清华出席现场会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独立董事李莎、
梁增文、游达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董事长叶运寿,列席
人员:候建存、花修华、谈震宇、黄茂芳、卢红荣。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2号)、《上市公
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2010]12号公告)等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于2013年5月6日至14日对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作出了《关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3]314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及时向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
入的分析,积极查找问题的根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
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6月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整改方案》,公司进行了整改并
形成了《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
《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