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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及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12-04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3-070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及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31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星河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36.00元。截至2010年12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567,887,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9003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0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4月1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2012 年4 月2 日召开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为:44001779308059300143),作
为新乡星河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的新专用账户,并注销了原
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6397101040017995 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2012 年4 月20 日和2012 年6 月20 日,新乡星河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关于新乡星河食
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
行监管。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以募集资
金8000 万元人民币对子公司韶关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韶关市星河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投入的8000万元对其食用菌生产线进行整体技术以改造;2、
以募集资金3168.89万元人民币对公司塘厦生产基地进行扩建;3、以募集资金2000万元
建设公司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二)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67,887,500.00元,与预计募集资金131,688,900.00 元相比,
超募资金为436,198,600.00元。2010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7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的决议,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87,0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13年10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87,000,000.00元。
   2011年3月16日,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
议案》的决议,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 元投建河南新乡星河,
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9,198,600.00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0月31
日止,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用菌生产项目
200,000,000.00元。
    2011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归还临时流动资金到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于2011年12月19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9,198,600.00元一次性归还,公司已经于
2011年12月19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9,198,600.00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同时,还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7,000,000.00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1,655,900.00元增资控股西充富联(现
已更名“西充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0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超募资
金 永 久 性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用 87,000,000.00 元 ; 西 充 子 公 司 项 目 已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51,712,167.76 元。
    2012 年5 月1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塘厦食用
菌 工 厂 化 生 产 线 扩 建 项 目 ” 募 集 资 金 31,688,900.00 元 及 该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利 息
697,200.00 元 和 尚 未 披 露 使 用 计 划 的 募 集 资 金 10,542,700.00 元 及 其 部 分 利 息
7,671,200.00 元,一共50,600,000.00 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13年10月31日,已投入使用50,894,069.67 元。
    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7.01万元(全部为超募资金利息)。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8 月3 日,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塘厦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项目原计划建设的真
姬菇生产线变更为白玉菇生产线。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1,688,900.00 元,该次
变更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建设内容以及资金安排等的变更。
    2012 年5 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塘厦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议案》,随着公司的发展,在塘厦基地建设白玉
菇生产线已不符合目前市场变化需求,主要原因为白玉菇的售价下滑幅度较大,同时基
于公司未来的整体战略安排,亟待调整生产和整体布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确保更加合
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决定终止总投资额为3,168.89 万元的塘厦食用菌工厂
化生产线扩建项目。2012 年6 月1 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塘厦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线扩建项目> 的议案》。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的情况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项目名称                                                           完工程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韶关食用菌生产线整体技术         8000         8,078.24           2.53          100%
改造项目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         2000         2,012.41          16.23          100%
改造项目
西充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165.59       5,171.21           0.04          100%
增资控股
超募资金账户                                                     7.01
合计                          15,165.59      15,261.86          25.81
   备注:上述募投专户余额均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衍生的存款利息,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
金额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四、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使用计划

       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韶关食用菌生产线整体技术改造项
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西充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控
股”均已建设完成,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18.80万元,另外超募资金账户结
余利息7.01万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使用上述募集资
金账户结余的利息共25.8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星河生物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在业务项目开展前期需投入较高比例的资金
以支持业务的正常运转,随着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营运资金需求量增大。
       2、为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
共25.8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6%计算,预计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55万元。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
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及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结余利息共25.8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同意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结余利息共25.8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及
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拟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共25.81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星河生物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将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结余利息共25.8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
充星河生物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韶关食用
菌生产线整体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西充星河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控股”均已建设完成,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18.80万
元,另外超募资金账户结余利息7.01万元,公司拟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利息共
25.8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
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出于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民生证券对此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结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