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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4-07-10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4-050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 2014
年 8 月 16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 “本次换届选
举”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
组成、监事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出任的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年。

       二、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
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
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
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 年 7 月 15 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
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将根据审查合格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召开会议,确定第
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4、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并且
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
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见附件);
    2、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1)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3、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文件。
       (二)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4 年 7 月 15 日 16:00 前将相关
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清华
电话:0769-82012345
邮政编码:523722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 83 号(董秘办)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附件: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信息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是否符合 2014-050 号公司所载任职条件: □是    □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被推荐
 人信息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签字/盖章):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