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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09-12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4-072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生物”或“公司”)于2014年9
月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本次会议
于2014 年9月11日在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8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 其中董事叶运寿、黄清华出席现场会议并以投
票表决方式表决,独立董事游达明、张龙平、杨得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
会议由叶运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最新规
定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2014 年9 月)》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4年9月》
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最新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 年9 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
照表(2014年9月》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最新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 年9 月)》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
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同意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最新修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4 年9 月)》请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14:30 分在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广东星河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