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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4-10-30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4-082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生物”或“公司”)为了
盘活闲置资产,通过多样化经营来更好地平衡经济发展和食用菌行业发展周期带
来的系统性风险,公司拟以权属于公司的账面净值约 3,600 万元(以最终结算金
额为准)的东莞市松山湖办公大楼(其中 1,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账面净值与
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进行投资,在东莞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出资方式

     实物资产出资约 3,600 万元(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注册资本拟为 1,000
万元,实物资产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以上出资的实物资产所有权全部归属于公司,不涉及担保、诉讼及仲裁相关
事项。

    (二)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星羽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
名称为准)

    拟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拟投资总额:公司以权属于公司的账面净值约 3,600 万元的东莞市松山湖办
公大楼(其中 1,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账面净值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
本公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拟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申请的经营范围: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生物制品
的销售;物业租赁及管理;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锂离子电池移动产品、电动工
具、太阳能清洁器、电瓶车(不含在道路上行驶)、动力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配
件的研发、销售;从事新能源技术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并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法人治理结构:全资子公司为一个法人股东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
会,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的人选由本公司委派;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
事,监事的人选由本公司委派;子公司设总经理一人,人选由本公司委派;以上
人员任期均为三年。(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盘活闲置资产,通过多样化经营来更好
地平衡经济发展和食用菌行业发展周期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的
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二) 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 存在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协
助子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对子公司的人才资源投入,积极防范
上述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审议意见

    201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权属于公司的账面净值约 3,600 万元
(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的东莞市松山湖办公大楼(其中 1,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
本,账面净值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