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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4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3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以邮件

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

日在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8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其中卢红荣、吴胜权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出度会议,梁锋

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卢红荣。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请详见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的《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30,784.25万元,营业成本26,395.74万元,营业利润

-30,262.16 万 元 , 利 润 总 额 -29,933.51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9,327.43万元。

    报告内容请详见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的《201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9,327.4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35,884.05万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0,813.99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拟提出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鉴于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亏损,且没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201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核查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机

构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

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估。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所发表

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 2014年

年度审计机构。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

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监事会审核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 2015 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5 亿元》

的议案


    由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生产与经营的正常

运作,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出最近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融资借款的方案(累计借款的总额,以实际借款金额计算)。该额度

内的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购建,补充生产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针对上述银行融资借款,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条件方式如下:


    1、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借款时可由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

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借款则由公司提供担保。


    2、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抵押。
    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向各银行申请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过程中的相关合同协议。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不形成决议。


    公司监事薪酬标准:1、梁锋:监事会主席年薪1.2万元(含税);2、卢红荣:

监事年薪14.04万元(含税);3、吴胜权:监事年薪4.80万元(含税),以上年薪按

月平均发放。


    由于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导致行使表决权监事人数不符合相关

规定,因此,此议案不形成决议。经监事会成员全体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本次变更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折旧年
限更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
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改《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后的《现金管理制

度》登载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

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2017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登载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