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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8-24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玛西普医学科技
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刘岳均、马林、刘天尧、叶运寿、徐涛、王刚、纪远
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向叶运寿、刘岳均、霍昌英、深圳前海国华腾达医疗
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 名特定对象以定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
为:

    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
组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重组预案已经详细披露本次交易需要
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对《重组预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