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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2015-09-02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3711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2
     评估报告摘要 .................................................................................................3
     评估报告正文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5
       二、评估目的 .................................................................................................................1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21
       五、评估基准日 ............................................................................................................21
       六、评估依据 .................................................................................................................21
       七、评估方法 .................................................................................................................2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30
       九、评估假设 .................................................................................................................35
       十、评估结论 .................................................................................................................3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9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1
       十三、评估报告日 ........................................................................................................42
     评估报告附件 ...............................................................................................43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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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及委托方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实
际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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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玛西普医学科技
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
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需对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
       评估范围: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
负债,包括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股利、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357.08 万
元;负债为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其他应付款),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102.0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
值 5,255.00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
体结论如下: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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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为 8,357.0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102.0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5,255.00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2,511.83 万元,增值额为
107,256.83 万元,增值率为 1941.04%
     本评估报告仅为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评
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一年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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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
圳)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

        本报告委托方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
为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
估报告使用者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简介
        1.企业简况
        企业名称: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生
物”)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大道 8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74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运寿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种植、加工、销售食用菌等农副产品,食(药)用菌
和其他有益微生物育种、引种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食(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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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高效生产工艺及其培养基再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2.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前十大股东
       截止评估基准日星河生物持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叶运寿                             5,386.64                  36.54
  2                  叶龙珠                               410.91                   2.79
  3                  许金林                               342.00                   2.32
  4                  冯建荣                               315.30                   2.14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5                                                       231.09                     1.57
       信宝 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托计划
  6                  惠燕红                                228.00                    1.55
  7                  杨文江                                140.00                    0.95
  8                  陈瑞霞                                 94.00                    0.64
  9                  王忠起                                 88.00                    0.60
 10                  黄清华                                 71.10                    0.48
                   合计                                  7,307.04                   49.58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企业简况
       名称: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
普”)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 14 号楼 6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819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玛西普数控放疗设备、玛西普伽玛
刀及其它医疗设备。医疗软件开发。公司自产设备租赁。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不含分销业务)。
       2.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1)1997 年 3 月,玛西普设立
       1997 年 3 月,深圳市银邦环球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财投资发
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819.00 万元整。其中,深圳市银邦环球实业有限公司以
货币资金出资 393.12 万元,出资比例为 48%;深圳市中财投资发展公
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425.88 万元,出资比例为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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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年 3 月 12 日,深圳昌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昌会内验字
[1997]B015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1997 年 3 月 4 日,玛西普
已收到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 819.00 万元整,均为货币出资。
     1997 年 3 月 19 日,玛西普取得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27931965-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玛西普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市银邦环球实业有限公司                      393.12         48%     货币出资
   2       深圳市中财投资发展公司                          425.88         52%     货币出资
                 合 计                                     819.00        100%        —
     (2)2000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0 年 2 月 27 日,玛西普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深圳市
中财投资发展公司将所持玛西普 52%的股权以人民币 20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 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00 年 2 月 28 日,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与深圳市中财投
资发展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于 2000 年 3 月 14 日又签
署了《补充条款》。上述两份协议约定 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 200 万元的价格及承担 83.95 万元的债务的方式受让深圳市中财投
资发展公司持有的 52%股权。
     2000 年 4 月 18 日,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与深圳市中财投
资发展公司签署了《合资经营玛西普合同》。
     2000 年 5 月 10 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下发《关于“深圳市玛西
普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等问题的批复》
(深外资复[2000]0368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2000
年 5 月,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
经贸粤深外资证字[2000]2055 号)。
     2000 年 7 月 3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变
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企合粤深总字第 109118 号《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股权结构
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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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425.96          52.01%   货币出资
  2     深圳市银邦环球实业有限公司                         393.04          47.99%   货币出资
                  合      计                               819.00            100%
       (3)2001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2001 年 10 月 30 日,Fresh Targ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及深圳市银邦
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与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 签订
《股权转让合同书》,分别将其持有的 52.01%(对应出资额 425.96
万元)股权及 47.99%(对应出资额 393.04 万元)股权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
       2001 年 11 月 28 日,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深
圳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性质变更、地址
变更的批复》(深外经贸资复[2001]0729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
让的有关事项。2001 年 11 月,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深外资证字[2000]2055 号)。
       2001 年 12 月 6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企独粤深总字第 308553 号《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              819.00           100%   货币出资
                 合     计                                  819.00           100%       —
       (4)2006 年 9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7 月 18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将其持有的 100%(对应出资额 819.00 万元)
股权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Holding)
Co.,Ltd。
       2006 年 7 月 19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C.与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Holding)Co.,Ltd 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 100%(对应出资额 819.00 万元)股权以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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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 100 元的价格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td。
       2006 年 9 月 6 日,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下发《关于外资企业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延长经营期
限、增营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06]0472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
转让的有关事项。2006 年 9 月,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外资证字[2000]2055 号)。
       2006 年 9 月 19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企独粤深总字第 308553 号《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1                                                         819.00        100%   货币出资
        internationa l(holding)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5)2009 年 7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22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td 将其持有的 100%(对
应出资额 819.00 万元)股权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2009 年 7 月 31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td 与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签订《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 100%(对应出资额
819.0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2009 年 8 月 28 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下发《关于玛西普医学科
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938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外资证字[2000]2055 号)。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2009 年 9 月 8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变更的
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1                                                          819.00      100%    货币出资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6)2010 年 3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0 年 2 月 26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将其持有的 48%(对应出
资额 393.12 万元)股权及 28%(对应出资额 229.32 万元)股权分别转
让给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香
港白浩企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2 月 26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与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将其持有的 48%(对应出资额 393.12 万元)股权以 393.12 万元
的价格(平价)转让给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18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性质的批复》
(深科工贸信资字[2010]0656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
项。2010 年 3 月 22 日,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10]0015 号)。
       2010 年 3 月 19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与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香港白浩企业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28%(对应出资额 229.32 万元)股
权以 229.32 万元的价格(平价)转让给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香
港白浩企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31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3.12            48%   货币出资
  2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229.32            28%   货币出资
        Masep medical science&technology
 3                                                         196.56           24%   货币出资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7)2010 年 10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4 月 3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将其持有的 6%(对应出
资额 49.14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安裕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0 年 9 月 3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玛
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深科工贸信
资字[2010]2583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2010 年 9
月 9 日,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10]0015 号)。
       2010 年 9 月 17 日,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与深圳市安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 6%(对应出资额 49.14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60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深圳市安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21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3.12         48%     货币出资
  2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229.32         28%     货币出资
        Masep medical science&technology
  3                                                          147.42         18%   货币出资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4     深圳市安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9.14         6%    货币出资
                     合      计                              819.00       100%        —
       (8)2011 年 9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2011 年 8 月 4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深圳市安裕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6%(对应出资额 49.14 万元)股权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2011 年 8 月 3 日,深圳市安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 6%(对应出资额 49.14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49.14 万元的
价格(平价)转让给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2011 年 8 月 29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
中外合资企业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
的批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1]1502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让
的有关事项。2011 年 8 月 30 日,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10]0015 号)。
       2011 年 9 月 16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3.12        48%      货币出资
  2     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229.32        28%      货币出资
        Masep medical science&technology
  3                                                         196.56         24%    货币出资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9)2011 年 12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2011 年 8 月 1 日,无限医疗(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Co.,Ltd 的中文简称,该公司的设立及历史沿革详见本节“二、
历史沿革之(二)无限医疗的历史沿革”部分)通过了董事决议,同
意认购玛西普 100%股权。
       2011 年 9 月 20 日,玛西普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深圳市康祥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及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分别将其持有的 48%(对应出资
额 393.12 万元)股权、28%(对应出资额 229.32 万元)股权及 24%(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应出资额 196.56 万元)股权转让给 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Co.,Ltd。
       2011 年 9 月 26 日,深圳市康祥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Full Mega
Enterprise Limited 及 Masep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与 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Co.,Ltd 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 48%(对应出资额 393.12 万元)股权、28%
(对应出资额 229.32 万元)股权及 24%(对应出资额 196.56 万元)股
权以人民币 393.12 万元(平价)、229.32 万元(平价)及 196.56 万元
(平价)的价格转让给 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Co.,Ltd。
       2011 年 11 月 4 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性质、经营范围变
更的批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1]1895 号)同意玛西普此次股权转
让的有关事项。2011 年 11 月 7 日,玛西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外资证字[2011]0282 号)。
       2011 年 12 月 7 日,玛西普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
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Unlimited medical service investment group
  1                                                           819.00       100%     现金
        co.ltd
                    合     计                                 819.00       100%      —
        (10)2015 年 5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境内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9 日,无限医疗与刘岳均、马林签署了《玛西普医
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无限医疗将其所
持有玛西普 64%、36%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6,720.00 万元、3,780.00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刘岳均、马林。
       玛西普就此次股权转让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限医疗将其持
有玛西普 6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人民币 524.16 万元)及
与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以人民币 6,7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岳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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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将其持有玛西普 3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人民币 294.84 万
元)及与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以人民币 3,78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
林;同意玛西普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6 月 4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下发《关于外资企业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变更的批复》
(深外资南复[2015]331 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公司性质变更为内资
企业,撤销玛西普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
       2015 年 6 月 11 日,玛西普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并换领了
注册号为 44030150324369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变更为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刘岳均                             524.16         64%       货币资金
  2                     马林                             294.84         36%       货币资金
                    合计                                 819.00        100%           —
       (11)2015 年 6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23 日,玛西普召开股东会,同意刘岳均将其持有玛
西 普 16% 、 4.66% 、 3.33% 、 1.33% 、 19.34% 的 股 权 分 别 以 人 民 币
18,000.00 万元、5,242.50 万元、3,746.25 万元、1,496.25 万元、20,300.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叶运寿、徐涛、王刚、纪远平、刘天尧;同意马
林将其持有玛西普 2%、0.59%、0.42%、0.17%的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2,250 万元、663.75 万元、472.5 万元、191.25 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叶
运寿、徐涛、王刚、纪远平。
       2015 年 6 月 23 日,刘岳均与叶运寿、徐涛、王刚、纪远平及刘
天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玛西普的 16%股权转让给
叶运寿、4.66%股权转让给徐涛、3.33%股权转让给王刚、1.33%股权
转让给纪远平、19.34%股权转让给刘天尧;马林与叶运寿、徐涛、
王刚和纪远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玛西普的 2%股
权转让给叶运寿、0.59%股权转让给徐涛、0.42%股权转让给王刚、
0.17%股权转让给纪远平。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玛西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刘岳均                                           158.39                           19.34%        货币资金
  2                      马林                                           268.81                           32.82%        货币资金
  3                    刘天尧                                           158.39                           19.34%        货币资金
  4                    叶运寿                                           147.42                           18.00%        货币资金
  5                      徐涛                                            43.00                            5.25%        货币资金
  6                      王刚                                            30.71                            3.75%        货币资金
  7                    纪远平                                            12.29                            1.50%        货币资金
                     合计                                               819.00                             100%            —
        截止评估基准日,企业未发生其他股权变化。
        3.企业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共设立了 3 家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
        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负责人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玛西普英菲尼全球                                                               医疗器械的生产、
        公司                                                                                                                  100%
                                 控股        美国洛杉矶                 徐涛    开发与购销,货物         800 万美元
 Masep Infini Global
                                                                                及技术进出口
          Inc
 玛西普全球经销商
   有限责任公司                                                                                                               100%
                                 控股        美国孟菲斯                 徐涛    医疗器械及用品               无-
    Masep Global
   Diseributors LLc
                                                                                医疗器械的生产、
 玛西普医学集团(香港)
                                 控股               香港                陈渊    开发与购销,货物        0.129 万美元          100%
       有限公司
                                                                                及技术进出口
        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参股公司全称                  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放射性同位素产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
                                 参股        成都              田建春          品的开发、生产和        4000 万人民币           3%
 素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等。



        公司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王刚               叶运寿          马林            刘岳均             刘天尧          徐涛         纪远平
          3.75%             18.00%          32.82%             19.34%          19.34%          5.25%         1.5%



                                                            玛西普


         100.00%                          100.00%                                100.00%                             3.00%


 Masep Infini Global Inc.       Masep Global Dsitributor LLC       玛西普医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4.近年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近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2013 年—2015 年 6 月资产负债表(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流动资产                                 77,242,338.64      79,527,806.02           63,483,954.58
非流动资产                                5,280,158.33       3,580,155.18           15,933,448.40
    资产总计                             82,522,496.97      83,107,961.20           79,417,402.98
流动负债                                 72,422,642.95      63,839,080.44           34,963,200.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72,422,642.95      63,839,080.44           34,963,200.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99,854.02      19,268,880.76           44,454,202.26


                        2013 年—2015 年 1-6 月利润表(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营业收入                           16,931,728.46       52,026,857.30       53,407,678.21
    减:营业成本                        8,106,245.73       23,698,417.83       15,614,804.3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7,532.71        1,195,742.64          826,514.94
    销售费用                            2,540,138.12        6,197,988.83        2,691,798.15
    管理费用                           10,303,934.68       10,419,657.53        5,091,969.59
    财务费用                           1,225,502.54          -121,291.20                10,684.14
    资产减值损失                         130,722.40           449,379.79               984,257.65
    加:投资收益                         684,000.00           864,000.00               600,000.00
二、营业利润                          -4,818,347.72        11,050,961.88            28,787,649.36
    加:营业外收入                         2,800.00         1,405,330.84             1,277,815.62
    减:营业外支出                        10,614.69             1,028.77                        -
三、利润总额                          -4,826,162.41        12,455,263.95            30,065,464.98
    减:所得税费用                      -110,423.71         3,261,207.46             4,867,347.32
四、净利润                            -4,715,738.70         9,194,056.49            25,198,117.66


                      2013 年—2015 年 6 月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流动资产合计                            77,242,338.64       79,304,756.34       62,896,926.02
非流动资产                               5,280,158.33        7,175,413.49       20,673,847.44
  资产总计                              82,522,496.97       86,480,169.83       83,570,773.46
流动负债合计                            72,422,642.95       62,111,772.41       31,020,741.26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
  负债合计                              72,422,642.95       62,111,772.41       31,020,741.26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股东权益合计                           10,099,854.02       24,368,397.42        52,550,032.20


                        2013 年—2015 年 1-6 月利润表(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一、营业收入                                16,931,728.46      52,026,857.30      53,407,678.21
减:营业成本                                 8,106,245.73      23,698,417.83      15,614,804.3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7,532.71       1,195,742.64         826,514.94
销售费用                                     2,540,138.12       3,254,530.18         908,929.51
管理费用                                    10,303,934.68       8,294,951.27       3,896,665.23
财务费用                                     1,225,502.54        -124,562.10            5,695.38
资产减值损失                                   130,722.40         446,328.69         983,902.2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4,000.00         864,000.00         600,0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818,347.72     16,125,448.79      31,771,166.48
加:营业外收入                                    2,800.00      1,405,330.84       1,277,815.62
减:营业外支出                                   10,614.69          1,028.7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臵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26,162.41     17,529,750.86      33,048,982.10
减:所得税费用                                 -110,423.71      3,261,207.46       4,867,347.3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15,738.70     14,268,543.40      28,181,634.78


     被评估单位 2013 年度-2014 年度以及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均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二)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拟收购被评估单位。
     (三)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
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对所涉
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
权益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本报告评估对象为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
     (二)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357.08 万元;负债为流动负债(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总负债账面价
值为 3,102.0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5,255.00 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
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业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无保留意见。
     (三)企业申报的实物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
实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存货
     存货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
     原材料主要为机械类(推力球轴承、蜗轮减速机、联轴器等)、电
气类(稳压电源、电机驱动器、继电器)、综合类(自动开关、交流接
触器、控制柜)等,分布在各个加工工厂。评估基准日,原材料均能
正常使用。
     库存商品主要为新奥尔良第二代头部伽玛刀主机(不含钴源),
共 1 台/套,截至评估基准日,主机尚未发送指定医院,存放在北京
航空航天工程机械研究所。
     委托加工物资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或材料,主要为第一代
头部伽玛刀、体部伽玛刀以及第二代头部伽玛刀,共 6 台/套。截至
评估基准日,上述委托加工物资分别分布在上海东湖机械厂和北京
航空航天工程机械研究所。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发出商品主要为企业发往越南芹苴医院和南京解放军八一医院
的第一代头部伽玛刀主机(不含钴源)、发往成都玛诗特肿瘤医院的体
部伽玛刀主机(不含钴源),共 3 台/套。评估基准日,均未安装钴源。
     2.机器设备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装源机、通用剂量仪、装源机配件、头刀测量
棒体刀测量支架、铅罐上钨棒、轴承等,共 45 台/套。上述机器设备
截至评估基准日均能正常使用,分布在加工厂或者正在安装钴源的
医院。
     电子设备为企业各部门办公用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相机、
广告机、保险柜等办公设备,共 18 台/套。评估基准日,电子设备均
能正常使用。
     (四)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与四川友谊医院肿瘤治
疗中心(放疗科、伽玛刀治疗室及热疗室)的 1 项合作分成收益权和企
业表外的无形资产。
     1.合作分成收益权:
     为满足医院对专业化医疗设备的需求,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核
心竞争力,玛西普与四川友谊医院就肿瘤治疗(放疗科、伽玛刀治疗
室及热疗室)进行合作。
     合作方式为:玛西普出资 2,000.00 万元享有友谊医院肿瘤治疗(放
疗科、伽玛刀治疗室和热疗室)营业收入 70%的收益权;肿瘤治疗产
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由友谊医院承担,期限为 5 年(放疗科、热疗室
以 2015 年 1 月 1 日为起始日,伽玛刀治疗室以正式运行日为起始日,
伽玛刀的正式运行日为 2015 年 7 月 1 日);玛西普负责推荐主任和
行政主任。肿瘤治疗实现的收入由友谊医院统一收取后,按季度结算
并向玛西普支付收益权收入。
     在上述合作协议下,友谊医院向玛西普采购了一台第二代头部伽
玛刀,价格为 1,100.00 万元(含税)。基于谨慎考虑,玛西普未确认
该台头部伽玛刀的销售, 而是将该台头部伽玛刀的销售毛利抵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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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货币投资额。抵减后的收益权初始成本为 1,371.26 万元,并在 5 年
合作期限内摊销。
       2.表外的无形资产:为 10 项专利技术、3 项注册商标、4 项软件
产品登记证书和 5 项软件著作权证书。其中专利技术为 1 项发明专利、
3 项美国专利,6 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表外无形资产均已取得证书。
       (1)专利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     类型     专利权人                       名称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1     发明       玛西普      一种影像引导下的放射治疗装臵                   ZL201010521542.5    2013.11.13
 2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医用放射治疗射源装臵结构                   ZL200620013188.4     2007.5.16
 3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头部光子刀聚焦及屏蔽装臵                   ZL200620123407.4     2007.9.5
 4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头部光子刀聚焦及屏蔽装臵                   ZL200620123408.9     2007.9.5
 5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防护装臵                                   ZL200620123406.X     2007.9.26
 6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医用放射治疗装臵结构                       ZL200620137765.0    2007.10.17
 7     实用新型   玛西普      一种医用放射治疗装臵结构                       ZL200620137766.5    2007.10.31
                              Configuration of a Medical Radiotherapeutic
 8     美国专利   玛西普                                                      US 7,627,090 B2     2009.12.1
                              Instrument(United States)
                              Focusing and Shielding Device for Encephalic
 9     美国专利   玛西普                                                      US 7,659,530 B2     2010.2.9
                              Photon Knife(United States)
 10    美国专利   玛西普      Protector(United States)                        US 7,820,927 B2    2010.12.26
    (2)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玛西普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3 项商标,
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别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取得方式

 1                           10            2009.11.07-2019.11.06                1332109         自行取得

 2                           10            2010.04.14-2020.04.13                6819147         自行取得

 3                           10            2012.02.14-2022.02.13                9112904         自行取得

       (3)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玛西普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4 项软件产
品登记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取得方式             登记号          颁发日期
 1     玛西普 SuperPlan 三维治疗计划软件 V3.15               原始取得        深 DGY-2014-2335     2014/8/29
 2     玛西普影像测量控制软件 V1.0                           原始取得        深 DGY-2014-2334     2014/8/29
 3     玛西普自动摆位控制软件 V1.0                           原始取得        深 DGY-2014-2333     2014/8/29
 4     玛西普电气控制软件件 V1.0                             原始取得        深 DGY-2014-2332     2014/8/29

       (4)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玛西普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5 项软件著
作权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开发完成日期         取得方式         登记号         颁发日期
  1    玛西普 SuperPlan 三维治疗计划软件       2005.06.30         原始取得      2010SR069075      2010.12.15
  2    玛西普 SuperPlan 三维治疗计划软件       2010.04.26         原始取得      2014SR033527      2014.3.24
 3     玛西普影像测量控制软件 V1.0              2013.12.03        原始取得      2014SR089189       2014.7.2
 4     玛西普自动摆位控制软件 V1.0              2013.10.29        原始取得      2014SR089191       2014.7.2
 5     玛西普电气控制软件 V1.0                  2012.12.12        原始取得      2014SR089194       20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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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无形资产在取得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费用化,未进
行资本化,因此账面值为零。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当注册资产评估师所执行
的资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
求时,注册资产评估师通常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
型。根据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6 月 30 日。
     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

     六、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8]第 21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 70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第 22 号),
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 8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 63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 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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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3]第 8 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 15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6.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7.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8.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9.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10.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11.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12.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13.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14.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
     15.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四) 权属依据
     1. 商标证书;
     2. 专利权证书;
     3. 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 取价依据
     1. 机械工业出版社《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3. 签订的主要销售、服务合同、采购合同等;
     4. 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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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国电子产品网、中关村在线、阿里巴巴等网站;
     6. 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有关资产调查表;
     2.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XYZH/2015GZA20108
号审计报告;
     4.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
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
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
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
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
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
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
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
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由于上市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在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资产
规模以及财务状况都存在差异,相关指标难以获得及难合理化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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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此外近期市场上没有类似企业股权的交易案例,达不到选用市
场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而被评估单位提供了评估范围内资产和负债的有关历史资料、
历史年度的经营和财务资料以及未来经营收益预测的有关数据和资
料,评估人员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对宏观经
济形势、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被评估单位自身的经
营现状的初步分析,被评估单位可持续经营且运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评估的前提和条件均具备,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进行评估,并通过对两种方法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在综合考
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的基
础上,形成合理评估结论。具体方法分述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
     1. 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股
利、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
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款项,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
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
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
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
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
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
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
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
算。
     (3)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
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
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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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存货
     1)原材料
     对于原材料的评估,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购货发票及其他相关资
料,核实企业的原材料按照采购成本入账,原材料账面值为不含进
项税的价格,大部分原材料属于正常在用材料,为近期购进,部分
材料为库龄一年以上的材料。
     对于正常在用材料,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原材料评估值=不含税购臵单价×实有数量
     不含税采购单价通过查询基准日市场的购臵价扣减增值税后确
定,实有数量通过对原材料抽查盘点后确定。
     经查询,原材料购进日期与评估基准日比较接近,市场价格变
动不大,可按原材料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
     对于库龄一年以上的原材料,经向企业核实,此部分材料仅是
库存时间较长,并无实质性贬值,且材料单价较低,市场价格变动
较小,可按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库存商品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库存商品的销售模式、供需
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进行了抽
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库存商品进行了盘
点,并对库存商品是否存在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
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库
存商品数量、金额一致。
     本次评估的库存商品为尚未安装钴源的第二代头部伽玛刀,为阶
段性产成品,离最终实现产品的销售还存在一定的工序。对于该类库
存商品,评估方法同在产品评估方法一致。
     阶段性产成品评估值=该产品不含税销售金额-销售费用-营业
税金及附加-所得税额-适当净利润-后续投入产生的利润-后续
成本
    3)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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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人员对该部分委托加工物资进行了函证,并抽查了出库单和
入库单,确认上述存货账实相符。经核查,委托加工物资中第一代头
部伽玛刀、第二代头部伽玛刀和体部伽玛刀均为刚领料状态,未进行
深加工。存放在北京航天工程机械研究所的新型头部伽玛刀包含原材
料和主机,正处于进一步加工状态,对于刚领料以及处于正在加工过
程中的委托加工物资,因不能明确判断其未来尚需投入成本,不适合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发出商品
     本次评估的发出商品是尚未安装钴源的头部伽玛刀和体部伽玛
刀主机,也是属于阶段性产品,对于该类发出商品,评估方法同在
产品评估方法一致。对其按市场法进行评估。
     发出商品评估值=该产品不含税销售金额-销售费用-营业税金
及附加-所得税额-适当净利润-后续投入产生的利润-后续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次评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
公司对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比
例为 3%,因持股比例极小,履行整体评估程序受限,评估师无法对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细致
的清查评估,不具备整体评估的条件,根据历史 5 年的股利分配情
况来看,玛西普每年均享有股利分配,金额较为固定,为准确反映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可根据以前年度的
利润分成情况,对每年的利润分成进行预测,然后折现加总确定现
值,综合确定评估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t
             F0                    Fi                      Fn
      P                            (i -0.5 6 / 12)
                                                   
          (1  r) 6 / 24
                        i 1 (1  r)                  r  (1  r) (t -0.5 6 /12)
     其中:P:投资收益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利润分成额;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收益;
              F0:评估基准日至当年年底的利润分成额;
              r:折现率(CAPM 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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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永续年度;
                t:预测期年度;
                i:预测期第 i 年。
        3.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有 3 家,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玛西普全球经销商有限责任公司           2014.5.1         100%             331,569.73
  2       玛西普英菲尼全球公司                   2014.1.6         100%           4,408,829.31
  3       玛西普医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014.5          100%                      -
                                    合计                                         4,740,399.04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经营状况进
行了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章程等,以确
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针对长期投资经营的情况分别采用不
同的方法进行评估,并选择合理的评估结果。
        因在市场上较难找到在基准日近期与被投资单位经营业务相似
企业股权的交易案例及可比上市公司以供参照,因此不具备市场法评
估的条件。
        玛西普主营业务是开发、生产经营玛西普数控放疗设备、玛西普
伽玛刀及其它医疗设备。医疗软件开发。公司自产设备租赁。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
        其子公司玛西普全球经销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主要为母公司从事海外市场开拓事宜,历史年度仅发生一些费用。
        玛西普英菲尼全球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主要为办理资格权
证(SS&D 认证)而设立,同时也负责为母公司维护和开拓市场,目前资
格证书已取得,企业计划未来该公司维护和开拓市场的任务将移至玛
西普全球经销商有限责任公司,玛西普英菲尼全球公司将不再产生相
关费用。
        玛西普医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截至评估基
准日尚未实际开展业务。仅发生少量往来款和财务手续费,未来的经
营发展计划具有不确定性,不具备收益预测条件,本次合并口径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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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考虑其收入成本费用。
       因母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本次评估采用合并口径下的经营数
据来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不单独对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能够反映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重臵成本,且
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等相关资料易于搜集,所以具备资产基
础法评估的条件。
     因本次评估采用合并口径下的经营数据来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作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本次对资产基础法中长期股权投资单位
按资产基础法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认评估值。
    4.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机器设备类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
进行评估,对于部分机器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进行评
估。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臵全价× 综合成新率
     (1).重臵全价的确定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
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购进或
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的有
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经了解玛西普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与
之相对应生产经营的设备产生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故本次评估的机器
设备、电子设备重臵价为不含税价。
     ①机器设备重臵全价确定
     因本次评估设备建设安装周期较短,故不考虑资金成本,因此:
     设备重臵全价=购臵价(不含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凡能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此价格为准加运杂费、安装
调试费等合理的费用来确定设备的重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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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无法从市场获得设备价格的设备,向设备原生产厂或代理公
司进行查询,或通过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等所列价格,加运杂、
安装调试费等合理费用来确定设备的重臵全价。
     对于机器设备,其运杂费、安装费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运杂费和
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购臵价中,则不考虑上述费用。
     ②电子设备重臵全价确定
     对电子设备,查询市场的不含税售价来确定重臵全价。对于购臵
时间长,难以查询新购臵价格的电子类设备,按市场法评估,主要以
二手价确定评估值。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
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
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100%
     ②对于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
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
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 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 调整系数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臵全价× 综合成新率
      5.无形资产
     对于无形资产收益权,每年均有收入分成,根据历史数据情况,
同时结合行业情况,对未来有效年限的收益进行预测,然后折现加总
确定现值,综合确定评估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t
                F0                    Fi
     P                                (i -0.5 6 / 12)
             (1  r) 6 / 24
                           i 1 (1  r)

     其中:P:收益权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收入分成额;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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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0:评估基准日至当年年底的收入分成额;
               r:折现率(CAPM 模型);
               t:预测期年度;
               i:预测期第 i 年。
     对企业账面未记录的专利技术、商标和著作权,其权利价值在企
业的订单合同及服务价值中均有体现,由于本次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收益法结果涵盖企业综合获利能力,包含
专利技术、商标和著作权的权利价值,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不再
单独对企业账面未记录的专利技术、商标权和著作权进行评估。
    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系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
额,该金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适用的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核对了原始凭证和相关账簿,
了解企业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抵扣政策的差异,查看企业明细账、
总账、报表数、纳税申报数是否相符;核实所得税的计算依据,取
得纳税凭证,核对是否相符。经核实,该科目核算的金额符合企业
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评估时根据对应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计
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结果作为评估
值。
       7.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
料,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企业实际应承担的负债
确定评估值。
     (二)收益法简介
       玛西普主营业务是开发、生产经营玛西普数控放疗设备、玛西普
伽玛刀及其它医疗设备。医疗软件开发。公司自产设备租赁。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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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子公司玛西普全球经销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主要为母公司从事海外市场开拓事宜,历史年度仅发生一些费用。
       玛西普英菲尼全球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主要为办理资格权
证(SS&D 认证)而设立,同时也负责为母公司维护和开拓市场,目前
资格证书已取得,企业计划未来该公司维护和开拓市场的任务将移至
玛西普全球经销商有限责任公司,玛西普英菲尼全球公司将不再产生
相关费用。
       玛西普医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截至评估基
准日尚未实际开展业务。仅发生少量往来款和财务手续费,未来的经
营发展计划具有不确定性,不具备收益预测条件,本次合并口径下
未考虑其收入成本费用。
       因母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本次评估采用合并口径下的经营数
据来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不单独对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
       本评估报告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
型。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
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臵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
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下,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
如下:
                           t
              F0                    Fi                      Fn
       P                            (i -0.5 6 / 12)
                                                    
           (1  r) 6 / 24
                         i 1 (1  r)                  r  (1  r) (t -0.5 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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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止);
               F0:评估基准日至当年年底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永续年度;
               t:预测期年度;
               i:预测期第 i 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经营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
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E D               E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
公式如下:
       K e  rf  MRP  β L  rc
     其中: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
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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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
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
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 2015 年 4 月 12 日至 2015 年 9 月 1 日对评估对象进行
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15 年 4 月 12 日,我公司与委托方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
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达成协议,并与委托方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1.准备培训材料及拟定评估方案
     根据评估目的,准备培训资料、制定评估方案和计划,并根据评
估方案拟定收集资料提纲。根据评估方案和计划,成立评估小组。
     根据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分布和资产量,我公司根据评估计划组成
了评估小组,并配备了相关专业的评估技术人员。
     2.项目培训
     (1)对企业人员的培训
     对被评估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的填报
工作,确保明细表格申报的质量,我公司派专人对填表中问题进行解答。
     (2)对评估人员的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技术方案的贯彻落实,对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估人员
进行了培训。
     (三)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于 2015 年 4 月 12 日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对评估对象涉
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
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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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
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及其填写要求、
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的填报,同时收集
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
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
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
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
“资产评估申报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申
报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
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
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
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
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无形资产等的产权证明文件资
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
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
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
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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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
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
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
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
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
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评估报告草
稿。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评估
报告草稿一审后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
在内部审核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客户征求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提交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
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
政策无重大变化。
     4. 假设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政策性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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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
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二)特殊假设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
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
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
竞争态势。
     4.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
平。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承租的物业在合同到期后能够
继续租赁。
     6.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取得的有关医疗设备生产企业
的生产、经营和对医疗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资格证书期满后
均能有效取得。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主要产品中的核心部件-钴源能
按时供应。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全球化市场的开拓能够按照既定
战略顺利进行。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
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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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并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
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 8,357.08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102.0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5,255.00 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2,511.83 万元,增值额为
107,256.83 万元,增值率为 1941.04%。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 8,357.0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507.75 万元,增值额为 4,150.68 万元,
增值率为 49.6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102.07 万元,评估价值为 3,102.07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255.00 万元,净资产评估
价值为 9,405.68 万元,增值额为 4,150.68 万元,增值率为 78.99%。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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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1        6,289.69         7,156.36       866.67           13.78
非流动资产                       2        2,067.38         5,351.40      3,284.01         158.8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179.18          534.24      355.06          198.15
长期股权投资                     4            474.04          -335.47     -809.51        -170.77
  固定资产                       5            101.32          149.61       48.29           47.66
  在建工程                       6                 -                -           -
  无形资产                       7        1,234.14         4,924.31      3,690.17         299.01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78.70           78.70            -              -
           资产总计           10          8,357.08        12,507.75      4,150.68          49.67
流动负债                      11          3,102.07         3,102.07             -              -
非流动负债                    12                   -                -           -
           负债总计           13          3,102.07         3,102.07             -              -
            净资产            14          5,255.00         9,405.68      4,150.68          78.99


     (三)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2,511.83 万元,资产基础
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405.68 万元,两者相差 103,106.15
万元,差异率为 996.21%。
     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
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单项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
业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角度考虑的,
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本次评估最终确定选取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评估结论,主要原因如下:
      玛西普是领先的大型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设备供应商,其生
产的产品包括第一代头部伽玛刀、第二代头部伽玛刀和体部伽玛
刀。伽玛刀是一种融合核物理技术、立体定向技术、外科手术技术
和现代计算机技术于一体的高科技大型放射性疾病治疗性设备,属
于医疗器械行业,目前已经经营数年,根据财务数据显示公司 2014
年扭亏为盈,企业将以目前的经营模式、管理水平持续经营并扩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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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玛西普经过多年在伽玛刀领域的经验积累和不断创新,已通过
ISO9001、ISO13485 标准认证,并取得了 FDA 认证和 CE 认证,并拥有
10 项专利技术、3 项商标、5 项著作权和 4 项软件产品登记证,已经
拥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玛西普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企业在
注重市场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力,不断加强科研力度,公司
拥有较强的持续生存能力与市场扩张能力。
       玛西普拥有良好的管理、技术,以及优良的研发和设备安装团
队,在长期的经营也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形成了一定的核心竞争
能力和无法确指的无形资产。
       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大小不完全是由构成企业整体资产的各单
项要素的价值之和决定的,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除单项资产能够
产生价值以外,其合理的资源配臵、优良的管理、经验、经营形成
的商誉等综合因素形成的各种无形资产也是不可忽略的价值组成部
分,这是收益法评估的优势,也是资产基础法所无法完全覆盖的。
       综上分析,收益法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角度考虑,综合考虑了企
业的品牌竞争力、客户资源价值、人力资源价值、企业管理价值,
技术经验价值等各项资源的价值,因而我们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更
能客观合理的地反映本次评估目的所申报的资产和负债价值。
       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
收益法结果,即: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12,511.83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次评估所依据的账面价值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审计报告名
称、报告号及出具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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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审计单位名称               报告名称                   报告号              出具日期
   玛西普医学科技发    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
                                                     XYZH/ 2015GZA20108   2015 年 9 月 1 日
 展(深圳)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二)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
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
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
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三)根据国家机关—深圳市创新科技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批准,玛西普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200180),自
2011 年度-2013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 15%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444201747),自 2014 年度-2016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
惠,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基于谨慎性原则,2016 年度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到期后,2017 年及以后年度执行 25%的所得税率。
      (四)玛西普 2 家美国子公司,无实物资产,且公司设在境外,勘
查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评估人员未能进行现场勘查,仅根据企业提
供的明细账、报表、凭证以及年度审计报告等进行清查核实。
      玛西普 1 家香港子公司,无实物资产,主要发生往来款项,评
估人员未进行现场勘查,仅根据企业提供的明细账、报表、凭证等进
行清查核实。
      (五) 2014 年 11 月 28 日,玛西普与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肿瘤治疗收益权合作协议》,约定玛西普出资 2,000.00 万元享
有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肿瘤治疗(放疗科、伽玛刀治疗室和热
疗室)营业收入 70%的收益权;肿瘤治疗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由友谊
医院承担,期限为 5 年;玛西普负责推荐主任和行政主任。肿瘤治疗
实现的收入由友谊医院统一收取后,按季度结算并向玛西普支付收益
权收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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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在上述合作协议下,友谊医院向玛西普采购了一台第二代头部
伽玛刀,价格为 1,100.00 万元(含税)。基于谨慎考虑,玛西普未确
认该台头部伽玛刀的销售,而是将该台头部伽玛刀的销售毛利抵减初
始货币投资额。抵减后的收益权初始成本为 1,371.26 万元,并在 5 年
合作期限内摊销。历史年度及未来预测年度各年该合作分成收入如
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5 年 7-12 月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收入分成       880.47           880.47        1,760.93   1,760.93   1,760.93   1,760.93    198.11
       (六)本次评估不考虑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系的其他
抵押、质押、担保、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事项评估基准日后可能发
生的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
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
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 本评估报告经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
式使用。
       (五) 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
行为有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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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郑晓芳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爱柳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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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 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 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附件三、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五、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附件六、 签字注册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复印件
     附件八、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资质证书复
印件
     附件九、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附件十、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人员资格证书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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