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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5-12-31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118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之标的资产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
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玛西普100%的股权,玛西
普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已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文件,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5-114)。
       2015 年 12 月 29 日,玛西普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19659Y),玛西普的股东变更为广东星河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公司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如下:
       1、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向刘岳均、马林、刘天尧、叶运寿、徐涛、
王刚及纪远平发行相应数量的股票。
    2、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按要求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
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3、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
    4、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
续。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
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
手续合法有效。星河生物尚需向刘岳均、马林、刘天尧、叶运寿、徐涛、王刚和
纪远平发行股份。星河生物尚需向中登公司及深交所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及完成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星
河生物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839.86 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
资金,星河生物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839.86 万股股份,公司有权在核准文
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实施。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2、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交易已具备实施条件星河生物已合法取得玛西普 100%的股权,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和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
独立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