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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2016-07-13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刘岳均、马林、刘天尧、叶运寿、徐涛、王刚和纪远平合计持有的玛西普
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100%股权。同时,本公
司拟向深圳前海国华腾达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
腾达”)、叶运寿、刘岳均、霍昌英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之一刘岳均由于个
人资金筹措进度的原因调减了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调整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相关协
议的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公司本次调整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
联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
重组(关联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得坡)                (张龙平)                 (游达明)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