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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独立董事关再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7-27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再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刘岳均、马林、刘天尧、叶运寿、徐涛、王刚和纪远平合计持有的玛西普
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100%股权。同时,本公
司拟向深圳前海国华腾达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叶运寿、刘岳均、
霍昌英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拟按照 14.05 元/股的价格,发行 48,398,574 股新
股,募集配套资金 68,000 万元。因刘岳均先生个人资金筹措进度的原因,公司
201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刘岳均
将其认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进行调整。近日,公司接到刘岳均先生的通知,鉴于
刘岳均先生十分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经积极协调,影响其个人资金筹措进度的
因素已经完全消除,资金已全部筹措到位,故拟再次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数量及金额,调整后刘岳均先生认购的股份数量及金
额将恢复到与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一致。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文件,经审
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关于调整本次交易方案及签订相关协议的内容表示认可,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得坡)                (张龙平)                 (游达明)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