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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6-08-23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龙平                杨得坡                      游达明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