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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追认的公告2016-11-03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89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追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生物”或“公司”)于2016
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追认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
于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期间直接销售两套伽玛射线头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
(型号:infini)、通过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核高通”)间接销售一套头部多源伽玛射束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型号:SRRS)
和两套立体定向伽玛射线体部治疗系统(型号:GMBS)给邛崃福利医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邛崃医院”),以上合同金额总计人民币5,200万元。同时玛西普通过中核
高通与邛崃医院签署了一套头部多源伽玛射束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型号:SRRS)
和两套立体定向伽玛射线体部治疗系统(型号:GMBS)的安装服务合同书,合同金
额为人民币150万元。
    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马林的亲属李聂辉在上述交易发生期间担任邛崃医
院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对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邛崃医院属
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事项中玛西普通过中核高通销售给邛崃医院的一台立体定向伽玛射线
体部治疗系统(型号:GMBS)的合同签署于2015年8月,当时玛西普公司尚未成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但该合同的收入确认发生在2016年期间,出于谨慎的态度,我们将
该合同亦纳入关联交易的追认范围。
   因公司业务人员对相关规则理解差异造成疏忽大意,在发生上述交易时未对交
易对方的关联关系进行判断,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及按照关联交易类别
进行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邛崃福利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邛崃市临邛镇南宁街56号
   法定代表人:刘林玮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3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妇科、麻醉科、急诊科、预防保健、医学检验科(临
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
业、心电诊断专业)。
   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2,735.66万元,净资产2,064.83万元,主营业务收
入1,310.19万元,净利润204.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过审计)

   三、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玛西普与邛崃医院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玛西普与邛崃医院的合同:一次销售两套伽玛射线头部立体定向放射治
疗系统(型号:infini),用于邛崃医院自用以及对外进行设备投放业务,货款分
三期支付,其中一台由玛西普负责机房建设,另一台由最终用户负责机房建设。
   (二)玛西普与中核高通的合同:2015年8月分别签署两份合同销售一套头部多
源伽玛射束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型号:SRRS)和两套立体定向伽玛射线体部治
疗系统(型号:GMBS),货款分两期支付,供需双方就货物的安装调试另行签署安
装服务协议。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交易对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向公司采购伽玛刀产品,用于自用以及对外投
放,交易中产品的销售价格与玛西普公司以往同类型产品价格基本一致,符合公司
产品销售定价要求。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的伽玛刀产品开拓西南省份市场,同时对公司的
销售业绩有所提升,有助于公司产品在全国的推广,并且在设备投放建立治疗中心
方面积累一些可供公司借鉴的实践经验。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关联法人尚未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追认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交易对方及最
终用户因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向公司采购伽玛刀产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
司的长远利益。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审议的《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追认的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会议审
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因公司业务人员对相关规则理解差异造成疏忽大意,在发生上述交易时未对
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进行判断,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及按照关联交易类
别进行公告,不存在故意隐瞒情形。
   3、交易对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向公司采购伽玛刀产品,用于自用或对外投
放,交易中产品的销售价格与玛西普公司以往同类型产品价格基本一致,符合公司
产品销售定价要求。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的伽玛刀产品开拓西南省份市场,同时对公司
的销售业绩有所提升,有助于公司产品在全国的推广,并且在设备投放建立治疗中
心方面积累一些可供公司借鉴的实践经验。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
议。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的追认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上述关联交易以产品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具有必
要性;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
核查意见。
   5、《购销合同书》和《安装服务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