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星河生物: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6-11-18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
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
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股权激励必须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紧密结合,股权激励是公司
绩 效考评结果应用的组成部分,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严格 按照公司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具体考核名单见下表:

                         姓名                职务

                         徐涛             副董事长
                        邵亚宁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黄智莉            财务总监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张成华                    董事、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5 人)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
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业绩指标的选取与考核分数
     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本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6-201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比例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
                      公司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40%
                                    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公司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0%
                                    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特优、优、良好、
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等级        特优        优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95分(含) 85(含)       70(含)   60(含)
           分数段                                                     60分以下
                        以上      ~95分          ~85分      ~70分



                                            2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解锁比例       100%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良好”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锁当
期激励权益;达到“合格”的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8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期间计划年度每年度一次。

     七、解锁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
及数量。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
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十、考核结果归档

                                      3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部负责
统一销毁。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
实施。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4